2018年南京浦口区泰山小学招生简章
2018年南京浦口区泰山小学
招生简章
一、指导思想
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严格落实《南京市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和《南京市江北新区2018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办学情况
南京市浦口区泰山小学位于江北新区泰源路6号,占地面积30280平方米,校舍21669平方米,运动场地7480 平方米。现有101 名教师,市区级骨干教师16名,校级骨干教师30名。有36个教学班,1549名学生。
多年来,学校围绕“智慧的教育”这一办学理念,顺应时代要求,遵循教育本真,以“基于学生立场、基于核心素养、基于互联网+”为核心教育理念,凝“有自尊、有智慧、有行动、有温情”的团队精神,创“南京市数字化校园”“南京市智慧校园”“南京市足球特色校园”,为实现“让班级成为学生心灵的家园、让课堂成为学生勤耕的田园、让课程成为学生喜欢的果园、让校园成为学生成长的乐园”的教育愿景稳步前行。学校多次荣获区课堂教学“团体一等奖”,连续5年在浦口区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考核中荣获一等奖。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的体质健康,开展了丰富多彩的体育运动,尤以校园足球享誉大江南北,多次荣获省市级重大比赛冠军。中央电视台五套《足球之夜》栏目、亚足联官方网站《亚洲展望》板块、《南京日报》、《金陵晚报》等媒体对学校足球都进行过专题报导。学校先后被命名为“南京市足球重点学校”、“ 南京市体育基地学校”、“ 南京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 江苏省体育公益项目学校”、“ 全国校园足球工作先进学校”,学校体育组也因此荣获“江苏省工人先锋号”、“ 南京市工人先锋号”称号。
三、报名条件
(一)入学年龄
新生入学年龄应满6周岁(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如确因身体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由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批准。
(二)户籍、住址
1. 新生户籍和住址应在我校施教区范围内
(泰山小学施教区范围:泰山街道天景社区(含玫瑰花园、金泉泰来苑、南京麒麟交通技师学院家属区、华侨绿洲等)、柳州社区(含浦东花园、泰山花苑、天然居、太平宝邸、泰冯路泰山段等)、大桥社区(含新桥家园等)、沧波门社区、铁桥社区(含铁桥小区、毛纺厂宿舍等)、泰山社区(含钟表材料厂宿舍等)、南农大工学院家属区、铭人丽岛、杏林北苑、艾菲国际、碧泉家园,爱上花园)
2. 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一致。户籍迁入和产权证办理时间应在2018年3月31日以前。
3. 施教区内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一致,属下列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 按正常入学处理:
①本区户籍适龄儿童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本区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
②父母离异,本区户籍适龄儿童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
③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户籍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双方都是不在本区的现役军人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④本区户籍适龄儿童自出生起即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双方在本市范围内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产权房,并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籍从未迁移过的。
4. 有关入学审定中其他特殊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办理:
①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家庭因拆迁等原因尚未取得安置房,也未在本区购置房产,根据拆迁安置协议上安置所在地的施教区确定就读学校;已在本区购置房产,则根据房产所在地的施教区确定就读学校(是否拆迁以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为准,拆迁安置时间截止2018年5月31日)。
②适龄儿童家庭通过购置本区二手房取得施教区学位,入学当年该二手房原户籍家庭须无适龄儿童在该施教区学校就读。
(三)特殊儿童入学
智障儿童可在六合区或浦口区特教学校就读,视障儿童少年可到南京市盲人(低视力)学校就读,听障儿童少年可到南京市聋人学校就读。上述儿童少年经教育评估诊断、具备随班就读能力的,也可申请到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
(四)政策照顾学生入学
在招生工作中对以下对象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和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模及对南京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子女等。
(五)本市外区(非江北新区)户籍学生入学
户籍为南京市其他区县(非江北新区)的适龄儿童前往户籍所在地教育局报名,由户籍所在地教育局负责安排学生入学,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不安排其入学。
(六)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非南京市户籍适龄儿童(不包括户籍为本市外区的适龄儿童)随合法务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来本区暂住的,其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完整提交以下材料,并进行登记和材料查验、提出入学申请。社会事业局将在本区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完成后,统筹安排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小学就读。
1. 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 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
3. 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缴纳本市社会保险满一年凭证,或经工商部门颁发的本市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
4. 随迁子女独生子女证或其他符合流入地计划生育政策的有关证明。
以上第⑵⑶项材料截止时间至2018年5月31日止。
不符合统筹安置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不负责安排其入学。
四、报名时间
1. 5月12日至13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本施教区户籍适龄儿童
监护人携带《施教区入学审核通知单》、户口簿、房屋产权证等有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泰山小学审核报名(《施教区入学审核通知单》由社会事业局在5月11日前,通过本区各幼儿园向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发放,未在本区幼儿园就读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和3月份招生信息登记以后迁入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到社会事业局前楼105室领取)。2. 5月18日~5月19日,符合相关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根据居住证地址持相关材料(见上文“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到泰山社教中心,夹河新村372号(电话:58272161)审核登记。3. 6月22日至6月23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00,符合相关条件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监护人携带《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派位单》及相关入学材料到学校报名确认。4. 8月9日,张榜公布新生名单,并向新生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流程
1.在校门口排队领取号牌2.有序进校,到指定地点审核材料3.谈话交流4.家长带孩子离校,等候通知。
(二)报名须知
1. 本学区户籍适龄儿童监护人携带《施教区入学审核通知单》和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复印件到学校报名。
2. 如果是拆迁安置的家庭,需要提供拆迁安置协议及复印件。
3. 如果父母无产权房,需要提供无房证明及复印件。
4.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监护人需携带《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派位单》、户口簿、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居住证、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社会保险凭证(或营业执照)、计划生育证明、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名确认。
(三)复印材料
1. 户口簿首页和入学儿童与父母户口页。
2. 房产证(不动产证)有地址及产权人姓名页。(如果是拆迁安置房,需要复印拆迁安置协议。)
3. 孩子父母如果无房,需要提供无房证明复印件。
4. 出生证及预防接种证复印件。
5.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还需提供父母身份证、居住证、个人社会保险凭证或营业执照、计划生育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所有证件当场验证,在报名表中核对填写,报名表和复印件订好后学校留存。
(四)其它要求
1. 请家长从学校网站自行下载《南京市江北新区小学施教区新生入学报名登记表》《南京市江北新区小学外来务工子女入学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并打印,与审核材料一并带来。
详见附件
2. 自觉遵守报名秩序,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保持安静和环境整洁,办好手续后不在学校逗留。
3. 补报名及补充材料由门卫统一收取(补充材料于6月1日前补好),学校将于7月1日前通知符合条件儿童家长验证原件。
六、公开承诺
我校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招生“六不”要求,切实履行以下承诺:
1.不进行违规和虚假招生宣传。
2.不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合作组织以择优、选拔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测试。
3.不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
4.不以任何名义分设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等。应均衡师资、均衡生源。
5.不以任何名义提前签约录取学生。
6.不以政府、单位、基金会等名义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或其他费用。
七、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58272161(泰山社教中心,夹河新村372号)
68170799 68170771(泰山小学)
监督电话:58696508(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党群工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