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北新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关爱青少年生命健康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和国家卫健委等十二个部门印发的《健康中国行动—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方案(2019~2022年)》以及《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青少年生命健康关爱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展江北新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项督导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2022年11月16日-17日
二、督导对象
江北新区各中小学
三、督导安排
11月14-15日,学校自查。中小学校结合本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对照《江北新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自查清单》(附件2)进行自查,于11月16日前形成自查报告,将自查报告及相关台账资料报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汇总,报送邮箱:804653896@qq.com。
11月16-17日,实地督导。江北新区教育督导委办公室根据各校自查情况,结合《江北新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项督查清单》(附件3),组织对江北新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覆盖督查。开展实地督查,主要包含听取情况介绍、查阅台账资料、察看学校、随堂听课、访谈座谈、情况反馈等环节。
四、督导流程
(一)听取汇报:学校有关负责同志汇报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二)查阅资料:对照督查清单,查阅学校台账资料。
(三)访谈座谈:访谈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了解相关待遇落实情况。安排10名不同年级的学生进行座谈,了解心理健康教育课开设、朋辈辅导机制建立、心理咨询室开放和师生谈心谈话等情况。
(四)实地查看:随堂听课,查看校园内陶老师工作站江北分站服务信息。
五、督导要求
1.责任督学提前将督导内容告知被督导学校。
2.被督导学校按照督导内容提供相应材料备查,相关人员到场配合督查。
3.责任督学根据督导要求,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访谈座谈、实地查看等方式,开展本月主题督导,及时现场反馈。
4.督导工作于11月17日前完成,2022年11月18日(含)之前完成信息上传工作(上传截至时间是11月18日23时59分59秒;过时,将无法上传)。
江北新区教育督导委办公室
2022年11月10日